退換貨政策

1.食用產品退換貨需知

  • 於本店購買之食用商品均會注明有效之食用日期,驗收貨品時請您務必確認所購買的商品均在有效食用日期之內。
  • 如因物流延誤而引至產品超出食用限期,基於食物安全為由,本店不作提供退貨服務,唯必須盡快通知本店,洽談退款事宜。 
  • 如未開封之產品在食用期內而發生品質上出現問題,請盡快通知本店,經查明證實後,本店將有問題之貨品作全數退款。
  • 於本店售賣之貨品,一經開封,如非食品質量問題,均恕不接受退貨換貨或退款。
  • 請於有效食用日期內,盡快食用完成。

2.非食用產品退換貨需知

  • 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所訂定之【七日鑑賞期】之權益,於有您廚房官方網站購入之非食用商品,若商品有任何問題,請於收到商品後7天內(含例假日)申請退購或換貨。為免爭議發生,請於到貨後確實驗收。
  • 『鑑賞期並非試用期』,退回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、還原完整包裝 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原包裝袋、盒、紙),請注意不要缺漏任何配件,否則可能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。商品經使用、或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毀損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或是發票、配件不齊者,恕不接受退貨換貨。
 
※以上各項條款,本店將保留一切退換貨品或退款之最終決定權。